注重用创投基金助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
民革鄂州市委会
中小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创新的活力源。数据显示,中小企业为全社会贡献了60%的GDP,提供了超过80%的就业岗位,全国65%的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都是中小企业完成的。我市大型企业很少,已有的和将来会有的多数属于这里所说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往往缺乏抵押品、面临的风险大,仅靠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模式难以满足其融投资需求,成为其发展壮大的障碍。设立并运用好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建立市场化长效支持机制的重要举措。因此,本次发言,我们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取金融工作的一个方面,提出“注重用创投基金助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观点,供参考。
一、关于可行性
什么是创投基金?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主要由政府出资,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以合伙形式共同成立创业投资公司,并通过公司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性基金。
近年来,我市通过改革政府投入方式,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各方资本用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效果很好。2014年8月,我市首家创投基金——“湖北军民融合高技术服务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军融基金”)获得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设立,基金规模2.5亿元;2015年10月,我市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3亿元;2015年11月,鄂州市政府与楚商资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意设立“鄂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基金规模3亿元。在后续的投资活动中,“PET/CT”、“华威科”、“鑫吉药包”等项目收益并取得良好效应,这些都是我市用创投基金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案例。
在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用创投基金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探索和实践开展得更早。2012年初,宁波市就设立了政府性创投引导基金,总规模10亿元;到2015年12月,上海张江已设立创业投资基金12 个,政府仅出资4.54亿元,引导社会风投资金超过50亿元,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非常明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克强总理强调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增长新引擎,促进形成全社会创业创新的生动局面。2016年1月29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首支子基金合伙协议在深圳签署,标志着国家基金的首支子基金正式启动设立,这必将掀起全国各地设立各种创投基金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热潮。
无论是中央政策、外地经验,还是我市的成功案例,都说明了,对于完善市场投资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并运用好创业投资基金是完全可行的。
二、关于方法路径
怎样运用创投基金助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创新型企业成长。用创投基金推进产业“孵化器”园区建设,并重点扶持园区内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早中期创新性企业成长。这是给创新型企业、创新性经济注入活力的直接方式,是推进那些市场前景好、预期收益好的中小企业迈向中高端的加速器。据了解,我市拟设立科技加速器园区科技专项基金0.5亿元、南山集团定向产业基金1亿元,均实行封闭运作,就属于这种模式。
2、响应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与全国形势一样,我市以机械、建材、房地产和钢铁深加工为代表的主导产业增速已出现大幅回落,支撑整个经济增长的比较优势不断下降。如果用创投基金,对那些有创新能力、创业动力的中小企业给予直接融资扶持,必将促其转型升级,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愿望。去年,我市与楚商资本合作设立产业转型升级基金,规模3亿元,调研15家中小企业,其中完成对湖北鑫吉药用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081万元,效果非常好。
3、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科技中小企业。我市有毗邻武汉的区位优势,如果用创投基金入股,引进武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加速最新科技成果在鄂州的转化,一定可以破解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技术难题,对培育我市新兴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有极大推动作用。我市“军融基金”已完成华威科项目2000万元股权投资,华科大“数字PET/CT”技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在我市转化,据说“健康物联网”项目也将以这种投资方式在我市落地。
4、破解“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渡过“死亡谷”。传统金融框架下,中小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多数都会面临“融资难”问题,过不去这个坎企业甚至会夭折,此即所谓的“死亡谷”现象。而设立创投基金能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做法,政府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再遵循市场原则、运用市场方式,集中资源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就能达到“救急救命、救所应当”的效果。
5、提供咨询、中介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现代企业往往不会只通过传统信贷模式向银行间接融资,更多的是选择各种直接融资模式。有创投基金的介入,创投公司必将向企业提供战略、财务、营销、上市、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包括引进高端人才)等咨询和中介服务,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规范运作、走向成熟,最终推动企业上市,发展壮大。
三、关于管理控制
管好、用好创投引导资金,既是对各方智慧的考验,也是测量当地资本“活性”的“温度计”,尤为重要。对此,我们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1、做到高效运行。
管理创投基金必须遵循基金一般规律,要以利益绑定为核心,构建科学的基金组织架构,落实股权投资基本管理制度。其中,政府角色最为重要,既要坚持市场运作、防止对基金的行政干预,又坚持科学监管、防止形成监管盲区。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基金治理的内生力量,让创投基金高效运行。
一方面,要为基金市场化运作提供保障。政府不能代替管理团队决策,对引导基金进行行政干预,甚至层层审核。一是保障基金管理团队的决策权,由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以下简称“GP”)负责执行合伙事务,独立进行项目筛选、投资决策;二是保持多元股权结构,政府同其他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以下简称“LP”)一样,同股同权,不能超越范围行使权力、干涉投资项目的选择;三是严格执行合伙协议,政府同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以契约形式链接,出资人与管理团队的责权边界有清晰划分,各方都应在协议约定的框架内履行诚信义务、尊重契约精神。四是健全激励和容错机制。对从事政府引导创业投资工作的人员,要制定激励制度和有条件的宽容制度,允许他们有试错、改错的机会。投资必有风险,要为勇于改革者鼓劲,为敢于担当者撑腰。
另一方面,要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政府对创投基金的监管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与内部治理。政府及其他LP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通过推荐适格的专业人员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以及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列席观察等方式,对基金的投资管理提出建议;政府出资人代表要通过参加合伙人大会行使表决权,决定投资策略变化、GP团队关键人员与组织变化等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外部监管。基金理事会在经合伙人同意后,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定期检查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兼顾政策效益目标与经济效益目标。检查和评价结果要与管理费、绩效分成等挂钩。三是强化政府监管。国资、证监等部门应代表政府加强行业监管,及时掌握创投企业运行状况,规范当地基金行业发展。政府任命的出资人代表,必须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基金投向、领域、区域的引导,加强对基金运行的监督检查。
2、做到准确定位。
国家政策倡导创投基金发展,其主要定位是扩大中小企业股权投资规模,促进创业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此,在资金投向上,我们要牢牢把握好这个定位。
一是聚焦实体经济。制造业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国以智能工厂和智能生产为主要特征的工业4.0战略方兴未艾。我市产业经济一直偏重,制造业是我们的发展根基。为此,建议我市创投基金还是要聚焦实体经济领域,尤其要大力促进制造业发展。
二是聚焦重点行业。新产业、新模式必然包含着大量的投资机会,当然是创投基金的投资重点。对我市来说,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生态农业、仓储物流等是重点行业,尤其是航空物流,这是目前的重中之重。顺丰货运机场重大项目建设在即,我市拟投入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湖北长江经济带航空物流产业基金(以下简称“航空物流基金”),总规模200亿元。这就是聚焦行动,建议此创投基金还要想办法增大规模。
三是聚焦初创期中小企业。所谓初创期,是指企业商业模式刚刚形成、已有现金流回收、面临的市场风险依然比较大的时期。目前,金融市场对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投资是不足的,这是设立创投基金的重要动因。所以,建议我市创投基金直接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比例至少达到60%,并通过增加让利幅度引导投向风险相对小一些、融资需求较大的初创期中小企业。
3、做到严防风险。
作为政府引导基金,要多方面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不偏离政策目标,不搞投机,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严格执行协议约定的禁止性条款。创投基金是直接对企业实体进行投资的,要着眼于长期投资,绝不能避实就虚。它不是证券投资基金,所以不做二级市场,不投资房地产,不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不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对企业的估值,要看其踏实创业所获取的利润,防其刻意炒作、投机取巧。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监测系统。要动态跟踪基金投资运行情况,至少要让LP中的主要出资人都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每笔投资支出的方向,一旦发现违约操作,要及时督促整改,视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三是GP要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甄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等。一旦发现被投企业经营出现重大变化可能给基金投资造成损失,快速启动决策程序,必要时采取刹车方式,及时避免或减少损失。
著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创投”,最在其2009年度报告中预言,“创投基金空间巨大,如运作到位,则中国产业升级可期”。我们盼望,在中共鄂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种创投基金稳健发展,在助中小企业、促转型升级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五个城市”建设注入强大动力,缔造美好前景。
关于我市近半年金融机构运行情况调研分析及建议
民建鄂州市委会
2015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面对近年来少有的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稳中求进,努力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但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帮助化解。
一、近期我市金融机构运行分析
去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对我市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调研,通过对有关专业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调研分析,认为我市金融机构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能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各银行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8大新区建设和重点招商项目,以及对小微、“三农”企业的贷款扶持,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金融规模持续扩大,存、贷款总额“双升”。根据监管部门统计报告,2016年1月末,全市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518.6亿元,比上月增加22.59亿元,增幅4.55%,比去年同期增加66亿元,增幅14.59%;各项贷款余额346.56亿元,比上月增加9.47亿元,增幅2.81%,比去年同期增加3.41亿元,增幅10.94% 。反应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长迅猛,其中住户存款、非金融企业存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年末各单位奖金发放以及银行一季度加大营销力度和部分企业上年末的资金回笼以及贷款派生存款的增加。贷款平稳增长。(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长较快,2月末增加了13.13亿元。)
(二)贷款投向调整,结构进一步优化。近半年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房按揭贷款、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个人贷款等持续增长。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信贷投放主要方向,仅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增加了11亿多。制造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贷款连续几个月下降,其中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贷款近3个月下降幅度较大,累计都超过了亿元以上。
通过投向分析,我市贷款结构继续呈现中长期化,表明当前以八大新区建设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对贷款的需求较大。而去产能等结构性调整,直接反映在制造业等贷款下降上。
(三)支农支小力度持续加强,但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未能实现。涉农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实现“一个高于”的目标。截至2015年12月末,全市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103.68亿元,比年初增加27.8亿元,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今年1月涉农贷款比年初增加4.1亿元,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信贷资源。但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去年未能实现(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12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3910户(含个体工商户),同比减少2275户;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3.1亿元,比年初增加15亿元。从小微企业贷款情况分析看,小微企业贷款的后续增长势头不强。2015年前三季度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仅增加4.87亿元,增长4.96%,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3.41个百分点。分机构来看,农业银行2至8月连续7个月小微企业贷款下滑;农商行6至9月连续4个月下滑,9月末比5月末减少8.29亿元。(未能调研到年末数据)
(四)贷款不良风险可控,但压控难度较大。2015年12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5.52亿元,不良贷款率1.64%,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充足,不良贷款整体风险可控。但2016年1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5.94亿元,比上月增加4168.33万元,不良贷款率1.72%,比上月增加0.08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16.28亿元,比年初增加3739万元,下一段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形成不良的压力较大,压控难度大。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可能加大我市存量贷款风险,如投融资平台、房地产、钢铁、水泥、造船等高能耗行业在银行存量贷款中占比较大,贷款回收风险可能进一步提高。
二、我市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金融组织体系有待加强和完善。现在我市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偏少偏小,金融机构多元化程度不高,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与全省其他市州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股份制商业银行入驻不多,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尚没有实现零突破;期货业、基金、创投、股投、私募机构也是空白。且现有金融机构尚未实现区域全覆盖。除少数几家企业上市融资外,大部分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融资,形成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局面。
(二)实体经济在银行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依然存在。实体企业融资“难、贵、繁”现象,直接影响到企业融资意愿和发展壮大。虽然从国家政策面的指导、支持,以及我市相关部门和银行采取了多种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该“瓶颈”依然是企业融资的难题。
从现状看,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产业层次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生产经营存在较大风险。且企业管理不够规范、财务信息易失真、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或担保。
从需求看,由于市场需求不振、应收帐款增加、存货增加、汇率风险加大等影响,导致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营业收入和销售利润下降,盈利空间收窄,总体经营压力加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经济下行压力,投资意愿不强,有效融资需求不足。
(三)银行“惜贷”现象分析。银行作为经营资金的企业,通过防控风险,获取经营收益,实现受托责任,最终服务实体经济,满足社会需求。在调研中,银行专业人士认为“惜贷”现象,一是信贷政策导向使然,信贷投放要契合政策要求,重点支持符合条件客户和项目;二是规模控制,实施新资本协议后,银行亟须补充资本,而负债业务发展面临激烈竞争,利率市场化提升资金成本,资金又是一种稀缺资源,因此制约信贷投放;三是银行信贷投放欲望较强,但承贷主体条件受限。针对鄂州市“八大新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各行先后向总行申报信贷投放计划近50亿元,但部分承贷主体迟迟不能满足银行放贷条件,导致贷款不能及时发放。如中国银行牵头组织银团贷款支持三江港建设,目前已获总行批复许可,但受制于承贷主体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问题,信贷资金无法及时发放。又如鄂州电厂三期项目,各行也获得总行批准的大量授信额度,但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尚不强烈。这些都影响到各家银行再申请贷款规模的难度。四是信用环境亚健康。企业报表可信度不高等不诚信行为,极易造成贷款损失风险,导致审批难度大。同时,逾期贷款诉讼积案增多,执行难度大,造成我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上升较快,清收压降任务重,以及对信贷人员严肃问责、追责力度加大,“惜贷”、“恐贷”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改进和完善金融体系,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
(一)“引源阔渠”,筑体系。随着我市8大新区建设的推进发展,一大批大项目落户和开工建设,特别是随着4E级国际航空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的落户建设,资金“血液”需求将是巨量级的,我们要借此契机筑巢引凤,引进更多的银行、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入驻鄂州,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加快项目建设引进丰富的资金“血液”。同时,以重点项目为核心企业,拓展中小企业面的发展成长和壮大,为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开阔众多的融资渠道。积极帮助有条件的企业提高对上市融资、“新三版”、“四版”的挂牌的认识,努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合伙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或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缓解资金需求,引导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等,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二)构建更加积极有效的政银企合作对接平台。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监管部门主导构建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长效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大金融资源对实体产业的支持服务力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发现规划、产业布局规划、重大政策、重点工程立项等信息,提高信息对称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大力支持银企合作,切实做好各项服务,构建银企合作对接平台,组织覆盖面广、多层次的银企洽谈会和对接活动,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支持,推动实现金融业与实体产业的共生发展、互利共赢。
(三)要努力改善金融环境,协助银行压降清收不良资产,化解银行资金风险。建议在各家银行依法采取清收压降工作中,政府部门及有关职能单位要关注、指导、帮助银行的不良贷款清收压降工作,提高积案依法执行力度和速度,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问题,不推不拖,积极应对,化解风险,消除社会不稳定隐患,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加快引进实力强、经营规范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和活跃我市金融中介市场。同时,银行要主动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的贷款扶持,对市场前景好、产品有销路、资金链暂时有困难的企业,给予宽限期,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不降低信用等级,与企业共克时艰,合作共赢。
关于我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九三学社鄂州市委会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非常重视,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采取增强政府增信、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会、创新金融产品等多种措施,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取得了一些成绩。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其经营发展受资金、人才、产品、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从企业了解的情况看,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1、银行方面。应该说我市各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等原因,从总行到分行,自上而下针对中小微企业也推出了不少金融创新产品,在审批流程上也不同程度的进行了简化,如建行的“助保贷”、“善融贷”、“评分卡贷款”,工行的“政银集合贷”、“网贷通”,农行的“简式贷”等等,这些创新金融产品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状况,但和市场融资需求相比还远不够,究原因,一是由于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成本和贷款风险相对较高,市场上还缺少有效分散、转移风险的工具,一些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出于对风险、成本、利润的考虑,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意愿相对较弱。二是商业银行现有金融产品还不能满足企业多样性融资需求,如一些信用方式的贷款品种在金额、期限还不能和企业实际资金需求匹配,一些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也还没有全面推行。三是银行贷款审批的风险偏好(行业和客户选择的政策要求),使部分中小企业不能获得银行融资。四是银行内部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的激励约束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信贷人员对中小企业客户贷款营销和受理的积极性。
2、企业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中小企业产业层次较低,缺乏核心竞争力,生产经营存在较大风险,银行望而却步。二是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或只是摆样子,并没落到实处,企业信用度不高,一些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公关能力和市场观念较强,但缺乏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或能力,也影响了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投放。三是部分中小企业缺乏银行认可的贷款抵押物。
3、金融生态环境方面。一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够合理。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不到10%,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比例超过90%。二是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金融体系多元化不足。我市金融市场主体偏少,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3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没有。担保公司注册的有4家,目前主要是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发挥作用。三是企业信用识别较难,征信体系要加快完善。企业逃废债违法成本低,抵押物处置存在不确定性,社会诚信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
我市“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出了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目标,金融工作的重心应当围绕“十三五”经济发展目标,有效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服务能力。金融如何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需要各级政府正确引导,大力支持,形成合力。既要考虑现在的企业融资需求,更要谋划于长远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如下。
(一)充分利用政府的地位优势,发挥政府部门引导作用。
一是积极发挥政府增信作用,促进企业获得金融支持。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增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保合作,目前,已和部分区级政府合作的有建行的“助保贷”、工行的“政银集合贷”等信贷业务,提升发展空间较大。二是发挥好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基金可有效打通财政和金融、政府资金和民间资金的联系渠道,通过政府基金的运用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同时促进金融机构跟进支持。对我市正在组建的科技发展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要加快进行,对已组建完成的要尽快、尽早发挥作用。三是政府可以财政间歇资金或其他资金设立“企业转贷基金”帮助已通过银行授信审批的存量信贷企业顺利完成续贷工作,同时也防范了企业为续贷而进行民间借贷的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
不断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通过引进股份制银行等机构增加金融供给主体,同时,对我市现有金融资源的功能作用也要充分发掘。我市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家,对现有资源未能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的原因要进行多方座谈,专家会诊,如担保公司、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等的业务开展瓶颈要诊治。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只有我市经济活跃发展起来,金融业的发展才有了坚实基础。二是拓宽直接融资市场资金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导企业企业充分利用上市和挂牌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我市的企业上市工作已具备一定基础,企业起源也较为丰富,现在急需企业筛选、沟通对接、分类指导、加快上市挂牌,尽快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积极鼓励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同时不断培植上市企业后备资源。
(三)提高金融资源使用效率,加大科技创新企业扶持力度。
我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应当结合 “十三五”发展规划,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有限的金融资源不能普遍撒网,而是要扶优限劣,突出重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重要的推动力量,应通过政府引导基金、银行信贷、上市融资等多种措施加大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改善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征信环境。
依托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加快公安、法院、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数据整合,积极扩大现有征信系统的应用范围和覆盖面,进一步丰富和推广信用工具、信用产品,降低金融和经济交易成本。减少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失信处罚力度,完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版权所有 中共鄂州市委统战部 技术支持 鄂州新闻网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北路滨湖大厦 邮编:436099
邮箱:eztzb3830482@sina.com 电话:0711-3830482
鄂ICP备15015768号-1